一、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收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应向河北省商务厅外贸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并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企业可从河北省商务厅网站下载《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省商务厅外贸处。
2、网上申请:企业应先到省商务厅外贸处申领用于本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申请时,登录相关网站,进入相关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等资料,同时向外贸处提交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应提交的材料
1、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2、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3、货物进口合同;
4、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5、对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6、进口废旧货物还应提交国家环保部门的批文;
7、进口植物油需提供《与本次申请有关的其他资料》(商务厅网站下载);
8、进口天然橡胶需填写《天然橡胶自动进口申报单》(商务厅网站下载)。
四、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01号、财政部(94)财预字第37号文件规定,每份证书收取人民币20元。
六、延期或变更:《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变更,一律重新办理,旧证同时撤销、收回。
七、注意事项
1、《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后未领证的,可予撤销。
2、《自动进口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6个月。
3、以下列方式进口自动许可货物,可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A.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
B.广告品、试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
C.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八、办公地址及相关网站网址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联系电话:0311-87909667
河北省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www.hecom.gov.cn
举报电话:0311-87909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