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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商务局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
2010-4-22 17:30:00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保障“五一”节日市场供应,扩大市场消费,维护流通安全,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备足备好商品货源,特别是生活必需品货源,确保市场供应。要抓住节日旺销时机,引导商贸企业围绕家电、汽车等消费热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科学有序的引导居民消费。同时,做好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促销行为,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继续加强市场监测工作,重点关注粮油,特别是粳米和小包装大米购销和价格变化情况。若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或出现脱销、断档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
联系人:张京普
联系电话:0319-2620779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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