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约的研究、宣传和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和协调。
3、负责审核厅制发的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重大协议、合同、章程中的法律问题以及重大争议案的研究和协调。
4、监督、指导全省内外经贸企业依法经营。
5、组织起草全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6、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7、组织全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交流和法律培训;开展商务厅普法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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