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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国家商务国别地区政策,处理我省在国际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组织参与由国家商务部国际司、美大司、欧洲司、亚洲司、西亚非洲司、台港澳等对口地区司牵头组织的全国性经贸活动。
2、负责商务厅与中国驻世界各国经商参处建立长期的外经贸业务和信息联络系统与渠道,为省、厅领导组团出访和境外重要经贸活动提供服务,建立联络电子信息库。
3、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执行多边经贸政策。
4、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对我省赠款)。
5、拟订有关外事制度,负责有关外事活动和商务出国小组的审批管理工作。
6、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等在我省的落实。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港澳处的职能是:
1、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牵头组织我省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合作的磋商工作。
2、管理和指导我省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
3、组织赴香港、澳门、台湾经贸团组,组织我省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举办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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