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加油站经营资格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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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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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加油站经营资格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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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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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 审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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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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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1月30日发布; 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2001年9月28日印发;③《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
1999年7月7日印发。 |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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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在上述文件中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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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供油协议;②加油站符合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③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经营设施符合现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并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备;④有消防安全及石油专业技术人员;⑤财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⑥符合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条件。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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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报;②各市商务局报送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③省商务厅办公室收文后呈主管厅长阅批;④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进行核查;⑤主管人员行文通知各市商务局和项目单位;⑥企业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⑦加油站建设完工,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审批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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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请材料;②可研性报告;③加油站效果设计图;④各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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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批 |
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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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 收费 依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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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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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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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审批 机构 及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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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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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继安 |
审批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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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仓 |
审批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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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荣、马志毅 |
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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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210360,0311-6677130 |
| 审批 对象 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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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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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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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 审批 责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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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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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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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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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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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受理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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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0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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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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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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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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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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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 审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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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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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1月30日发布; 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2001年9月28日印发;③《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
1999年7月7日印发。 |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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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在上述文件中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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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②全资或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③油库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④具有成品油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接卸条件;⑤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合格的石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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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报;②各市商务局报送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③省商务厅办公室收文后呈主管厅长阅批;④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进行核查;⑤主管人员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行文报国家商务部审批;⑥国家商务部核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⑦省商务厅行文转发通知各市商务局和项目单位。 |
审批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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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请材料;②可研性报告;③企业提供申请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④各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⑤报国家商务部的请示。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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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
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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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 收费 依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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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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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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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审批 机构 及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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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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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继安 |
审批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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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仓 |
审批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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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荣、马志毅 |
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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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210360,0311-6677130 |
| 审批 对象 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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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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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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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 审批 责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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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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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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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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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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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受理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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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0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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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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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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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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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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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 审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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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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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1月30日发布; 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2001年9月28日印发;③《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1999年7月7日印发。 |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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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在上述文件中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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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油库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②储油罐及接卸条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并满足安全、环保的要求;③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合格的石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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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报;②各市商务局报送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③省商务厅办公室收文后呈主管厅长阅批;④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进行核查;⑤主管人员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行文报国家商务部备案;⑥待国家商务部备案同意后,行文通知各市商务局和项目单位;⑦企业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⑧项目建设完工后,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企业发放《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
审批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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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请材料;②可研性报告;③企业提供申请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④各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⑤报国家商务部的请示。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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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家商务部备案 |
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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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 收费 依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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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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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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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审批 机构 及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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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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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继安 |
审批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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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仓 |
审批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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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荣、马志毅 |
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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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210360,6677130 |
| 审批 对象 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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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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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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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 审批 责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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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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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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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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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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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受理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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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0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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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建设的审批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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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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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建设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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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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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 审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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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
①《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1月30日发布; 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2001年9月28日印发;③《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1999年7月7日印发。 |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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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在上述文件中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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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符合成品油流通需要和油库布局规划的要求;②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③成品油计量、质量手段完备,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以上内容即为《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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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申报;②各市商务局报送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③省商务厅办公室收文后呈主管厅长阅批;④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进行核查;⑤主管人员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行文报国家商务部备案。⑥待国家商务部备案同意后,行文通知各市商务局和项目单位;⑦企业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⑧项目建设完工后,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
审批需提供资料
|
①企业申请材料;②可研性报告;③企业提供申请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④各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⑤报国家商务部的请示。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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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家商务部备案 |
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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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 收费 依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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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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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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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审批 机构 及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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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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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继安 |
审批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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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仓 |
审批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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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荣、马志毅 |
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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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210360,6677130 |
| 审批 对象 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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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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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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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 审批 责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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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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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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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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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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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受理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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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0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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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检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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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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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检 |
审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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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 审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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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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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2001年9月28日印发;②《关于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传[2002]20号), 2002年3月20日印发。 |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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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在上述文件中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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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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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领取、报送年检申请表和年检报告;②各市商务局报送初审意见、年检报告及相关材料;③主管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初审年检材料,并报主管处领导复审,由处长审定后报主管厅长审批;④根据主管厅长批示意见,省商务厅通过省报向社会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⑤主管人员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其批准证书副本加盖年检戳记,作为工商部门年检的前置依据;⑥主管人员发还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
审批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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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申请表和年检报告书(见附件一、附件二);②批准证书副本;③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④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
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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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年检戳记 |
承诺审批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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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 收费 依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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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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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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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审批 机构 及责 任人
|
部门主要负责人
|
仲继安 |
审批处室负责人
|
王金仓 |
审批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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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荣、马志毅 |
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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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210360,6677130 |
| 审批 对象 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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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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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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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 审批 责任 追究
|
(有规定)注名文件名称、制定监管措施
|
|
(未规定)部门制定监管措施
|
|
| 审批 监督
|
部门内设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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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受理电话、投诉电话
|
8790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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